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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安江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12-8 9:12:07 人气: 标签:茶园种植绿肥作物
导读:发布机构:歙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19-09-0314:48:34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浏览次数:217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安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新…

  发布机构: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9-03 14:48:34 信息来源: 歙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17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安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新安江,现将《新安江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为牢固树立习总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扎实推进我县新安江流域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新安江,依据《歙县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耕地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确保新安江水质优良为旨,推进新安江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工程,化肥减量增效,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果茶菊产品,创响一批有历史沉淀、文化传承的知名品牌。

  力争用3年时间,持续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耕地与质量提升、果茶菊有机肥替代化肥”三大行动,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的高效组织方式,构建果茶菊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至2021年,新安江沿线乡镇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30个,推广面积达1万亩。示范片化肥量较2018年减少20%以上(亩均减14.5公斤),其中氮肥亩均减纯量0.5公斤、磷肥亩均减纯量1.6公斤,土壤有机质含量较2018年平均提高2%,辐射带动新安江沿线乡镇有机肥面积突破5万亩,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的目的。

  1、强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一是精准施肥技术,通过采集土壤测试,根据土壤养分状况科学施肥。二是调整施肥结构,提倡茶园“控氮、减磷、稳钾”、果园“稳氮、减磷、提钾”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三是力推配方肥到田,提升特色农产品品质。

  2、强化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一是探索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二是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

  3、稳步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在枇杷采摘休闲观光园、设施果园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以此减少化肥使用量,减少劳动力投入,提高水、肥利用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着力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采取补贴措施鼓励农民果园种植绿肥、茶园秸秆覆盖技术,提升土壤肥力,防止水土流失。

  2018-2019年,在茶叶、果树和粮油作物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拟建立示范片22个(见附件2),核心示范面积0.86万亩,辐射2万亩,示范带动新安江流域有机肥利用推广,达到提质增效和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的目的。

  1.茶叶。拟建5个原则上200亩以上示范片,面积达0.13万亩,重点推广“有机肥+配方肥”和“有机肥+秸秆覆盖”技术模式,改变长期有机肥量不足、方式单一现象,遏制茶园土壤贫瘠化、养分非均衡化及土壤酸化趋势,提升茶叶品质,促进茶产业发展。

  2.果树。在果园规模化种植区,拟建12个原则上200亩以上示范片,面积达0.67万亩。鼓励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结合测土配方施肥,重点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种植绿肥”和“有机肥+酸性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改变重化肥、轻有机肥投入现象,增施有机肥料,降低化肥用量,培肥土壤地力,提升农产品品质。

  3.设施果树。在设施果树优势产区,拟建3个原则上30亩以上示范片,面积达0.01万亩,重点推广“有机肥+配方肥”和“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实行有机无机结合,优化施肥结构,平衡土壤养分。

  4.粮油作物。拟建2个原则上200亩以上示范片,面积达0.05万亩。重点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缓释肥”技术模式,实行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1、确定示范片实施主体和地点阶段(2019年9月15日前)。9月15日前,乡、村两级根椐以下条件确定实施主体和地点。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二是村集体统一组织的施肥主体;三是示范面积集中连片,设施果树30亩以上,果园、茶园200亩以上、粮油100亩以上,且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并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表见附件1)。

  根据各乡镇的实施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根据承担主体示范作物、情况,统一制定技术方案,方可实施。

  3、示范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1)加强技术培训。一是县级组织培训村级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及实施主体负责人。二是乡镇级组织培训村民组长、种植大户。三是村级组织培训示范片内种植户。(2)遴选供肥企业。实施主体依据示范片具体实施方案要求,择优采购有机肥(在同等质量价位下,原则上优先采购县内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优质有机肥)等物质。(3)发放和使用。由实施主体采购有机肥等物质发放到示范片内农户,凭施肥卡使用。

  4、核查验收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完成后,实施主体提供齐全的验收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按验收办法对实施主体进行验收。

  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安排补助资金105.4万元。对应用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酸性土壤改良等高效施肥技术,作物配方肥,缓释肥、水溶肥、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新型高效肥料示范给予实施主体物化补助。

  2、补助标准:(1)实施“有机肥肥+土壤酸性调理剂”、“有机肥+种植绿肥”或“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按每亩130元标准进行物化补助。示范作物为果树(含设施果树)。(2)实施“有机肥+配方肥”和“有机肥+秸秆覆盖”技术模式,按每亩100元标准进行物化补助。示范作物为茶叶。(3)实施“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缓释肥”技术模式,按每亩80元标准进行物化补助,示范作物为粮油。

  (1)验收。当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完成后,实施主体提供齐全的验收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按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享受物化补助。

  (2)物化补助。示范片的物质按县农技中心土肥站制定实施方案要求,由实施主体统一采购并发放或,补助物质款凭购买合同、农户签字的发放名单或实施主体验收单、有效票据、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验收手续,经镇审核盖章后到县农业农村局核报。

  1、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实施领导组、技术指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实施领导组,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3、认真制定方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要及时,根据各承担主体的示范作物、情况、制定技术方案,指导实施。

  4、加强监管督导。县农业农村局对实施主体,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防止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各乡镇及群众的力量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实施主体,一经查实,不予发放补贴资金,取消其所有农业项目属羊的今年多大申报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广泛利用各类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成效,以点带面、用经营主体的成功案例带动广大农户参与到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中来,用农民身边的人,讲好绿色发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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